記得幾年前臺灣社會在「討論」反課綱的議題~
在當時「歷史」突然變成是一門顯學,沒有好好重視台灣歷史教育的話,會亡國滅種簡直是民族危機!
只是...您知道嗎?
高中歷史已經悄悄的從8學分減為6學分......
不過,這也沒有關係~
如果覺得歷史是一個無用的科目…廢掉也無妨…反正我們對於不能馬上變成錢的東西沒有興趣~
但是我由衷的建議,如果我們的教育真的這麼重視實用的話......
應該將法律列為一門必修課,而不只是公民的其中一部分
孩子們的法律常識不足,造成孩子犯下不可彌補的錯誤
很多人常講「他只是個孩子!」
但我在課堂上跟孩子們講......「越年輕越不能犯錯!」
因為這個「錯」往往會跟著你一輩子!
再加上出社會之後...你會發現很多人懂法、玩法、弄法!用法律來欺負不懂法律的人...很多悲劇就此上演!
主導台灣教育的那群人往往不知道到底想教給孩子的是什麼......他們或許從沒想過...要讓孩子在走出這個校門之後......成為一個怎麼樣的人......反正他的孩子都在國外~(攤手
散播歡樂散播愛!人微言輕…啾咪~